学习贯彻《实施意见》 推动柳州档案事业持续发展
2016年11月4日,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柳州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实施意见》是指导柳州市“十三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档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必将有效破解当前柳州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障碍问题,推进柳州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郑俊康书记批示,要求柳州市档案局尽快起草好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市档案局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馆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市、县档案部门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学习考察等形式征求贯彻《意见》精神的建议和经验做法,结合柳州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使《实施意见》更具操作性,市档案局又通过发函形式向六县四城区档案局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改委等14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等基础上,最后将修改完善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核。市委、市政府审阅《实施意见》后,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最终于今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五大部分,18项内容,全文6000多字,内容涵盖了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强化档案意资源建设、加强档案开发利用、筑牢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对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完善档案依法监管机制、推进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以及收集归档、民生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干部队伍建设等作了明确规定,还针对当前阻碍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机构职责、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特别是结合柳州档案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具体条款下明确相应责任单位,增强了针对性和可行性。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深化全市档案工作发挥重要的指导和强大推动作用。有利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有利于强化档案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柳州各县(区)、各单位建好档案、管好档案、用好档案;有利于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推进档案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更好贯彻柳州市《实施意见》,柳州市档案局及时组织召开市、县(区)档案局局馆长、业务人员学习交流。
柳州市档案局局长吴玛霞在全上强调:要以提升档案馆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确保档案安全为底线。一是服从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利用馆藏档案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的主题。要充分发挥档案服务社会的功能,整合档案资源,尤其是民生档案资源。扩大服务领域,让档案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倾斜。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档案行业特色,结合历史文化,实施差异化思路,继续开展民族文化记忆工程,加强档案编研利用,多出精品。二是紧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档案馆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达标。在新馆建设上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在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低碳、环保、生态、节能的理念。在外观和功能设计上重视“五位一体”的功能需求和人文内涵,注重展现档案和地方特色。三是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要重视网络技术,各类数据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分析挖掘给档案馆工作带来的挑战,推动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作用,克服档案行业的转型阵痛,迎接共建共享时代的来临。四是加强到期档案征收进馆和档案业务指导力度。要持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沟通、多联系,做到到期档案“应收尽收”。以搞好业务考核落实人员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力度。五是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各级档案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好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抓好档案安全工作,做到“查档利用,人不离档”,进库房调档必须是本馆正式职工。数字化扫描必须实行监控和人控双保证,杜绝服务外包工作中档案失窃、泄露造成不当扩散的情况发生。
会上,各县区档案局局长就《实施意见》纷纷发言,表示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要求,对“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及保障力度等方面工作认真梳理,找到症结,找出解决办法,及时把各项档案业务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使《实施意见》成为柳州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路线图、助推器,提振档案工作士气,鼓舞档案工作热情,把全市档案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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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实施意见》 推动柳州档案事业持续发展
2016年11月4日,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柳州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实施意见》是指导柳州市“十三五”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档案事业发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必将有效破解当前柳州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障碍问题,推进柳州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郑俊康书记批示,要求柳州市档案局尽快起草好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市档案局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馆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市、县档案部门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学习考察等形式征求贯彻《意见》精神的建议和经验做法,结合柳州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使《实施意见》更具操作性,市档案局又通过发函形式向六县四城区档案局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改委等14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等基础上,最后将修改完善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核。市委、市政府审阅《实施意见》后,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最终于今年11月4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五大部分,18项内容,全文6000多字,内容涵盖了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强化档案意资源建设、加强档案开发利用、筑牢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对健全档案工作体制、完善档案依法监管机制、推进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以及收集归档、民生档案、整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干部队伍建设等作了明确规定,还针对当前阻碍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机构职责、经费投入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特别是结合柳州档案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具体条款下明确相应责任单位,增强了针对性和可行性。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对深化全市档案工作发挥重要的指导和强大推动作用。有利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有利于强化档案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柳州各县(区)、各单位建好档案、管好档案、用好档案;有利于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推进档案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更好贯彻柳州市《实施意见》,柳州市档案局及时组织召开市、县(区)档案局局馆长、业务人员学习交流。
柳州市档案局局长吴玛霞在全上强调:要以提升档案馆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确保档案安全为底线。一是服从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利用馆藏档案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的主题。要充分发挥档案服务社会的功能,整合档案资源,尤其是民生档案资源。扩大服务领域,让档案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倾斜。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档案行业特色,结合历史文化,实施差异化思路,继续开展民族文化记忆工程,加强档案编研利用,多出精品。二是紧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档案馆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达标。在新馆建设上融入“绿色”发展理念,在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低碳、环保、生态、节能的理念。在外观和功能设计上重视“五位一体”的功能需求和人文内涵,注重展现档案和地方特色。三是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要重视网络技术,各类数据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分析挖掘给档案馆工作带来的挑战,推动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作用,克服档案行业的转型阵痛,迎接共建共享时代的来临。四是加强到期档案征收进馆和档案业务指导力度。要持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沟通、多联系,做到到期档案“应收尽收”。以搞好业务考核落实人员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力度。五是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各级档案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好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抓好档案安全工作,做到“查档利用,人不离档”,进库房调档必须是本馆正式职工。数字化扫描必须实行监控和人控双保证,杜绝服务外包工作中档案失窃、泄露造成不当扩散的情况发生。
会上,各县区档案局局长就《实施意见》纷纷发言,表示要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要求,对“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及保障力度等方面工作认真梳理,找到症结,找出解决办法,及时把各项档案业务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使《实施意见》成为柳州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路线图、助推器,提振档案工作士气,鼓舞档案工作热情,把全市档案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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