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档案馆关于开放档案资料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开放档案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柳州市档案馆已先后分7批向社会开放了20467卷档案。为更好向社会提供有效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档案馆信息资源优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内容
1、民国档案。主要内容为1924—1949年柳州金融、财税、文化、教育、邮电、水电、农林、工业生产情况。
2、革命历史时期档案。主要内容为柳州地下党1926—1949年在柳州进行地下斗争活动历史。
3、建国后档案。主要内容为1949—1975年柳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行各业发展变化过程。
二、开放档案的查阅手续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如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历史证明,可持本人回乡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查阅利用其它开放档案,须经大陆邀请单位、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介绍,提前30天向国家档案局或我馆申请,即可查阅利用。
3、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应由有关主管机关介绍,经省以上档案事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查阅利用。
三、查阅利用档案的时间和联系电话
星期一至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接待查阅档案。
联系电话:0772-2826726
特此通告。
柳州市档案馆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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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档案馆关于开放档案资料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开放档案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柳州市档案馆已先后分7批向社会开放了20467卷档案。为更好向社会提供有效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档案馆信息资源优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内容
1、民国档案。主要内容为1924—1949年柳州金融、财税、文化、教育、邮电、水电、农林、工业生产情况。
2、革命历史时期档案。主要内容为柳州地下党1926—1949年在柳州进行地下斗争活动历史。
3、建国后档案。主要内容为1949—1975年柳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行各业发展变化过程。
二、开放档案的查阅手续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军人证、学生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如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历史证明,可持本人回乡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查阅利用其它开放档案,须经大陆邀请单位、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介绍,提前30天向国家档案局或我馆申请,即可查阅利用。
3、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应由有关主管机关介绍,经省以上档案事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查阅利用。
三、查阅利用档案的时间和联系电话
星期一至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接待查阅档案。
联系电话:0772-2826726
特此通告。
柳州市档案馆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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