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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档案安全风险防控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0-04-08 09:22    |  作者: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丹华

2019121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档案工作培训会,全市两级法院档案员参加培训,市中院办公室主任李国龙出席了培训会。 

培训以“法院档案安全风险防控”为主题,结合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法院档案工作实际开展培训。重点从如何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防高温高湿设施设备、电气设施设备四类设施设备运行稳定可靠进行讲解,结合案例分析了档案保管和档案流转中可能出现的影响档案实体安全隐患的因素,并分析了如何从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档案开放和利用安全三个方面防范档案信息安全风险;介绍了如何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应急措施、宣传培训和安全保卫五个方面构建安全保障机制。 

培训会上,李国龙主任对全市法院的档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档案员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档案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监督力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档案库房、档案数字化办公室、档案阅览室等区域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保证档案的实体环境安全和信息环境安全,消除档案保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完善档案安全保障机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完善利用审批手续,防止档案失密、泄密事件和档案遗失事件的发生。 

培训结束后,档案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的内容丰富,通过生动的案例更了解了树立档案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的重要性,更充分认识到做好档案功能用房的定期维护巡检,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稳定、可靠,防止档案安全风险的发生。 

                    

  

  

  

  


  • 主办单位:柳州市档案信息网

  • 热线电话:0772-2826726

  •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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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档案安全风险防控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0-04-08 09:22    |  作者: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丹华

2019121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档案工作培训会,全市两级法院档案员参加培训,市中院办公室主任李国龙出席了培训会。 

培训以“法院档案安全风险防控”为主题,结合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法院档案工作实际开展培训。重点从如何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防高温高湿设施设备、电气设施设备四类设施设备运行稳定可靠进行讲解,结合案例分析了档案保管和档案流转中可能出现的影响档案实体安全隐患的因素,并分析了如何从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档案开放和利用安全三个方面防范档案信息安全风险;介绍了如何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应急措施、宣传培训和安全保卫五个方面构建安全保障机制。 

培训会上,李国龙主任对全市法院的档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档案员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好档案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监督力度,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档案库房、档案数字化办公室、档案阅览室等区域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保证档案的实体环境安全和信息环境安全,消除档案保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完善档案安全保障机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完善利用审批手续,防止档案失密、泄密事件和档案遗失事件的发生。 

培训结束后,档案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的内容丰富,通过生动的案例更了解了树立档案安全意识、风险意识的重要性,更充分认识到做好档案功能用房的定期维护巡检,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稳定、可靠,防止档案安全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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